人類的行為準則和道德規範是建立自不斷的摸索學習與嘗試錯誤之中。比如說,當一個孩子摸到滾燙的水壺,結果手很疼,以後他就知道燙的東西是不能亂碰的;當他與玩伴發生爭執,動手打了對方,結果受到處罰,以後他也知道不可以隨便動粗打人。一次又一次,他學到了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慢慢地長大成人,再從周圍環境中建立起獨立的思考能力,形成健全的人格。 

 

 

 

一位信耶穌的朋友曾這樣問我:你們佛家(天知道,看佛經就是佛家?其實我乃諸子百家)常常強調因果報應。為什麼報應多發生在下一世、甚至還有隔世報,卻鮮少見有現世報的?每當一個人出生,就是一個新的開始,他對過去所行的惡事毫不知情,上天讓這個無辜的生命承受累世來的因果報應,對他有何幫助?這樣子公平嗎? 

 

 

 

以嘗試錯誤的教育法則看來,的確是不公平、也是毫無助益的。但是我們換個角度,以人生的意義、目標來看看這件事,則另有一番味道。 

 

 

 

在上一節中我們已明暸了人生的意義。可以說,每個生靈哇哇墜地,都是帶著他的使命,要來實現此人生的意義。曾在一本道書裡讀到:人要是輕易自殺,就是辜負了上天註生之恩,絕對不可以。可見上天每讓我們來世間走一遭,就是給我們一個機會,期盼每經過一次旅程,我們就與這個目標更接近一點。 

 

 

 

但是有時候我們很令祂失望,不但沒有朝這人生的目標努力,反而背道而馳,作惡多端。 

 

 

 

這時上天通常不會馬上施行嚴厲的處分,因為祂以無盡的愛心,永遠抱著一線希望:或許我們在有生之年還會幡然悔悟、改過自新。古有明訓:皇天不殺悔過之人。以現代的司法觀念而言,就是「刑期無刑」。 

 

 

 

再說如果天律以現做現報的方式教化世人,雖可警戒人心,使眾生不敢亂為,但也恐怕造成世人短視消極的心理,只為了懼怕天律而不敢做壞事,未能體悟真理,真心實修,這種心理終不能證真道。 

 

 

 

因此,上帝不願意輕易施行現世報。

 

 

 

每個人的生命中都有許多變數,諸如財富、學識、名望、美貌、才華、或是健壯的體魄等。這些變數的增減,對人的一生影響至鉅。一般人皆希望自己的變數值愈大愈好,殊不知這些看似美妙的數值和水一樣,是亦能載舟、亦能覆舟的。

 

 

 

且看古今中外,有人施展美貌成為紅顏禍水,有人憑著權勢欺凌萬民,有人誤用學識為非作歹,也有人仗恃身強力壯殺人越貨……。這些人原都是天之驕子,卻不幸因福得禍。

 

 

 

原先上天賦予孩子們較高的數值,是希望這些好修件,能夠被善加運用,有助於人生目的的達成。不料愛之適足以害之,等我們一落紅塵,卻自作自專,全不顧上天的期盼。於是上天無奈,當祂要再給我們一次機會誕生人間時,就得重作安排了。

 

 

 

所以有的人生來肢體殘障,有的人貧窮潦倒,有的智慧不高,也有的地位卑微…。上天唯願愛子經此安排,能迷途知返,不再醉生夢死,造因造業;若再能利用其餘的天賦條件,好好努力,便可東山再起,即使下次仍須誕生人間,也就無庸受此苦楚了。

 

 

 

「生於憂患,死於安樂」。凡事順遂的人很容易妄自尊大,目空一切;而飽嘗(嚐)無奈與苦楚者則較容易謙卑下來,體會人生的真義,領受造物主的恩典。然而,處在順境的人一旦徹悟人生,即能為眾人利益盡心盡力;條件、環境差的人雖然發心,卻易有力不從心之慨。這樣看來,上帝的因果律還是公平的。

 

 

 

這是因果的形成,只不過在現實的觀念裡,這倒成了報應。其實只有在地獄裡受到的才是報應懲罰,我們每個人所擁有的全是上主的愛與期盼。

 

 

 

不論何等因果造下了何种報應,都已是過去的事情,無法改變。這世間萬事萬物,凡是已成過去的,就沒有所謂誰對誰錯、勝負輸贏;只不過,聰明人在事情的背後看到智慧,而不聰明的人卻一味執著於浮面的得失成敗。

 

 

 

孔夫子曰:「朝聞道夕死可矣」。道之尊貴足見一斑,人一生之中沒有比求得大道更了不起的事。五十餘年前天道尚未大開普渡,五十年後或許天道已經槃。仔細思量,我等能趕上這大好時機,又生在道務的樞紐地---中華民國台灣省,可能已經積了好幾世的好因緣,怎能不善加把握,趁此千載難逄的佳期良辰了因果、斷輪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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