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非有求道的儀式以及領天命的點傳師,「三寶」的內容不可任意傳講,這是天道裡唯一「不可告人」之處。就像儒、道、釋、耶、回等各教經典提到三寶時皆為暗示。後學寫這一部分時也只能點到為止,希望悟者自悟,而未求道的人亦無須強猜,等您求了道,再回來看看這些印證,自然心領神會,大嘆「原來如此啊!」。 

 

A、玄關 

 

聖經的第一卷、「創世記」介紹了太初上帝創造天地萬物的情形,創造人時是這樣的: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鼻孔裡、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二:7  注意,人有五官、有七孔,而這賦予人靈性的生氣是吹在鼻子裡的。 

 

 

耶穌曾說:眼睛就是身上的燈。你的眼睛若瞭亮、全身就光明。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你裡頭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馬太福音六:22~23  路加福音十一:34  可見眼睛這盞燈非常重要,一定要點亮才行。「眼睛就是身上的燈」在英文聖經裡是"The eye is the lamp of the body"這句話不僅不尋常,而且不正常,怎麼說呢? 

 

 

 

首先,西方語文與東方語文有個很大的不同點,就是可數名詞的數量一旦比1大,一定得改成複數型態。舉例來說,西班牙文中有個字"esposa"其義為「妻子」,若是在字尾加上"S",成為複數型"esposas",則整個字除了"妻子們"同時又可當作「手銬」來講。這顯然有其哲學在:正如仙佛常告誡我們的「情枷愛鎖迷性王」,娶了一個太太很正常,要是有了兩個、三個、四個、五個…好幾個太太,就是自找的手銬囚具了!足見區區單複數之分別,可差之毫釐,謬之千里,不可不慎。 

 

 

 

那麼聖經上這句話的問題又出在哪呢?他把「眼睛」一詞用成單數型態,指的是一隻眼睛。這使我們想起佛家的一段公案:釋迦牟尼佛在靈山法會上拈花示眾,人天百萬皆不解,唯獨迦葉尊者破顏微笑,佛陀於是以袈裟遮圍、密付心法,並說:「吾有正法眼藏,槃妙心,實相無相,微妙法門,不立文字,教外別傳,付囑摩訶迦葉。」迦葉遂成為佛家第一代祖師。佛陀說的「正法眼藏」與耶穌所說「眼睛是身上的燈」正有同樣的深意,他們指的都絕非肉體上的右眼或左眼。 

 

 

 

悟者當知:這一隻眼指的正是靈魂之門。「燈」是必須用火點亮的,耶穌的用意就是在告訴我們,當受「聖靈與火的洗」呀! 

 

 

 

果然,接著上頭的話,耶穌又說了:若是你全身光明、毫無黑暗、就必全然光明、如同燈的明光照亮你。路加福音十一:36  這段翻譯得不太貼切,從英文聖經來看,意思是這樣的:「當一個光芒四射的賜給你光亮時,若那時你的身體滿是光亮,毫無黑暗,它將會是全然光明的。」 

 

 

 

以我們的肉眼凡胎來觀察母燈,實在看不出什麼所以然來,然而聖經卻以「光芒四射」來形容它,這從<<一失人身萬劫難>>一書中可以瞧見端倪。書裡記載,有一位善良的精靈借了人身,進入佛堂想求道,不料母燈一點燃,她只見一道強光射入燈中,整個母燈隨即放出萬丈光華,亮得她睜不開眼、站不住腳、喘不過氣來。後學曾親見一位土地婆婆隨仙佛借竅臨壇,哀哀地討著要求道,後來點道時她也忍不住直呼:「好亮啊!」值此三曹普渡,天命的偉大就是在此。 

 

 

 

聖經以這段話勸勉我們,要修養心性,除去身心行為上的污穢和黑暗,那麼當明燈賜給光亮---也就是點道時,先前所說的「身上的燈」就會全然光明,覺行圓滿。 

 

 

 

但是如今我們大都是先得而後修,在求道時仍難免染有許多脾氣、毛病,必須在明道、修道的過程中,本著誠心恆心將之滌除,才不至瞎修一場,辜負這千載難逢的普渡良辰! 

 

 

 

耶穌在一生之中常說道:神的國快來臨了,天國近了。後來有人問他:神的國究竟幾時來到?他回答說:神的國來到、不是眼所能見的。人也不得說、看哪、在這裡、看哪、在那裡。因為神的國就在你們中間。路加福音十七:20~21  我們每個人都是上帝的兒女、老母的分靈,所謂「神的國」指的就是玄關之處。耶穌告訴我們,大道普傳是以暗釣賢良的方式進行,一般人除非具有天生異常的稟賦,否則不能分辨出別人是否已經受了明師一點;而已經受指點的人也不可以洩露其位置讓人知道。 

 

 

 

耶穌教我們不能講,但他又怕後世的人不明瞭,於是再補充叮嚀:「神的國就在你們中間」。「你們中間」一詞在英文聖經是"your midst",意即「你(們)的正中央」。悟者讀至此處應當會心一笑,並感懷於耶穌的用心良苦。 

 

 

 

耶穌又說:你們要進窄門。因為引到滅亡、那門是寬的、路是大的、進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門是窄的、路是小的、找著的人也少。馬太福音七:13~14  這窄門乃是無縫鎖,寬大的門路則是眼、耳、鼻、口、肚臍、泥丸等旁門。他要我們從窄門走,由這裡出去,進入永生的神國

 

 

 

「十字架」在基督教信仰裡非常重要,且看如今教堂裡矗著,信徒們身上掛著……,這是因為在耶穌短短三年多的傳教生涯中一直不斷強調: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者,不配作我的門徒。馬太福音十:38  十六:24  馬可福音八:34  路加福音九:23  十四:27  但是在耶穌赴各各他地方受死時,他的十字架刑具卻是由別人替他背的,見聖經記載:有一個古利奈人西門、從鄉下來、經過那地方。他們就勉強他同去、好背著耶穌的十字架。馬可福音十五:21  帶耶穌去的時候、有一個古利奈人西門、從鄉下來。他們就抓住他、把十字架擱在他身上、叫他背著跟隨耶穌。路加福音廿三:26  可見他所指的十字架並非重童、負擔而是指這個十字裡的自性寶地。

 

 

 

當耶穌受死時兩邊各有一盜匪一起被釘死。佛家所謂的「眼耳鼻舌身意」六賊之中,眼睛正居於賊首。這幕景像(象)也正暗示了玄關。

 

 

 

耶穌被釘十字架時,有兵士嘲弄他說,既然他是  神的兒子,怎不能救自己呢?我們觀看耶穌的傳教過程中,曾以水變酒,步行海上,醫療不治之症,甚至使死人復活,行各種神蹟,不勝枚舉,可見他早已具有神通力了。以如此的神通力,要從十字架脫走應非難事,但是耶穌一生中每個過程---包括受死---在舊約聖經早有預言,實乃天數已定。耶穌當時也曉得時候到了,因綠已成熟,雖然極端痛苦,卻也按著上天的計畫(劃),殺身成道,留下羅馬時代的刑具---十字架,讓後人去悟。就如同佛陀留卍字為記,暗示成佛之道,如是之處。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  父那裡去。」也正是此義。三天之後耶穌復活了,眾門徒遂斷疑生信,冒著危險,四處去傳揚福音。

 

 

 

耶穌昇天之後,使徒保羅曾說:基督差遣我、原不是為施洗、乃是為傳福音,並不用智慧的言語、免得基督的十字架落了空。哥林多前書一:17  便是告訴我們,天時未到,在當時不能傳三寶,要是能傳,耶穌也不必苦苦地上十字架了。他也曾禱告:求我們主耶穌基督的  神、榮耀的父、將那賜給人智慧和啟示的靈、賞給你們、使你們真知道他。並且照明你們心中的眼睛。以弗所書一:17~18  相信這也是每一個天道子弟共同的願望。

 

 

 

前面在「洗禮」部分提到,當耶穌的門徒漸多時他們也開始給人施洗。約翰的門徒得知此事,連忙去報告約翰,約翰卻說:(指耶穌)將所見所聞的見證出來、只是沒有人領受他的見證。那領受他見證的、就印上印、證明  神是真的。約翰福音三:32  已將第一寶的印證解說至此,我們應該很能了解耶穌處處暗示,句句叮嚀的一片苦心,但因時機未至,不能明講,當時的人自然不能領會。如今我們已經可以體悟,於是便印上印,印證了玄關、元神、真我。

 

 

 

B、口訣

 

耶穌說: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得勝的、我必將那隱藏的嗎哪賜給他。並賜他一塊白石、石上寫著新名。除了那領受以外、沒有人能認識。啟示錄二:17  「嗎哪」在聖經中是「維持生命的糧」,「賜給隱藏的嗎哪」指的也就是傳第一寶,誠如清靜經所謂「雖名得道  實無所得」。而白石以及旁人所不能知的新號,就是彌勒祖師掌天盤時白陽期的口訣了。

 

 

 

C、合同

 

耶穌在言語之中常常強調「小孩子」、或「嬰孩」,可以說,他很希望人們回復赤子之心,認母歸根,而且當他見到孩子時,常要為他們按手(耶穌為人禱告並不一定得按手),甚至抱起孩子說:像小孩子餉才能進天國,這乃是在預示白陽期大開普渡時「子亥相掐懷中抱」的合同。以經文為證:

 

"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回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斷不能進天國。"馬太福音十八:3

 

 

"耶穌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為在天國的、正是這樣的人。耶穌給他們按手、就離開那地方去了。馬太福音十九:14、15

 

 

"我實在告訴你們、凡要承受  神國的、若不像小孩子、斷不能進去。於是抱著小孩子、給他們按手、為他們祝福。"路加福音十八:17

 

 

"那時耶穌說、父啊、天地的主、我感謝你、因為你將這些事、向聰明通達人、就藏起來、向嬰孩、就顯出來。"馬太福音十一:25  路加福音十:21

 

 

各宗教都在告諭人們,天上有個美好的家鄉,世事無常,不如歸去。但不是每個人都能說回去就可以回去的。在講到「回天的條件」時,耶穌並不強調什麼孝悌忠信、五倫八德,倒是反覆叮嚀了一些當世人聽了似懂非懂,我們如今看來皆是三寶的話。為什麼他不強調人倫道德?難道這些對於回天並不重要?非也!人倫道德雖然重要,但這乃是人的本份,我們本來就該做到的;要想回去,除了這些本份一定得做好,更重要的是---求得三寶。

 

 

 

渡人時,對方常常會說:「我又沒為非做歹,人做好就好了,何必去求什麼道?!」殊不知人做得很好,很盡本份,後世也仍舊成全您繼續為人,流浪生死,終非究竟。

 

 

 

「三寶」的重要性無可比擬,而其奧妙處也一言難盡,時時要將它謹記心中。若是忘記了,可得趕快回佛堂向點傳師問個清楚明白才行。

boktakhongkong6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